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014309260/2017-00446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8-25
文号: 灌政办发〔2017〕14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政办发〔2017〕143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县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政办发2017143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全县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5


全县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公安、综治、国家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邮政管理、海关、民航、铁路等9部委联合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夯实十九大安保工作基础,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根据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9部门联合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紧扣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主线,立足预测预警预防,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进一步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推动理念、机制创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入暴恐分子手中,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实施个人极端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重大案件、事故,坚决防止禁寄禁运物品进入寄递物流渠道,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社会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清理整顿。公安、安监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集中开展排查管控、专项整治、规范管理等工作,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造成现实危害。

1.织密安全监管网络。安监部门要对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将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通报同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公安机关要重新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可能生产、经营、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一次上门摸排,全面掌握单位负责人、保卫人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以及储存场所等情况,逐一建立档案、明确责任民警、建立联系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滚动摸排。其中,对经营企业,要上溯生产企业、下追使用单位;涉及外地的,要及时书面通报属地公安机关列管,消除监管盲区。公安机关和安监部门要建立双向通报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易制爆单位的增量、减量等相关信息。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公安机关要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督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以流向登记和治安防范为核心内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建立健全流向登记、丢失被盗报告、销售验证、销售记录、购销备案、转让报告制度,特别是要如实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流向,做到账物相符。要督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措施,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抢。要会同安监等部门通过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督促整改。要对被确定为反恐重点目标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加强日常监督,监督指导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责任。要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涉爆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监管工作,严防流入非法渠道。

3.推进系统深度应用。公安机关要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的深度应用,督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在系统中如实记录销售、购买的品种、数量、流向,以及单位内部物品领用、消耗、经手人等信息,实现对流向信息的实时动态监管。要定期清理基础数据,提升通过系统预警发现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日常监管、汇总统计、预警研判、辅助决策等方面的作用。要不断健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销毁全过程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要建立健全数据采集、维护责任制度,保证信息系统数据真实、准确、鲜活。

4. 严查网上非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强网站管理,及时发现、清理网上传播制爆方法、贩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违法信息,指导搜索引擎服务商加强涉爆违法信息过滤屏蔽措施。加强对销售化工产品网站和网店的网上网下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公通字〔20155号),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网站和网店依法严肃查处;综合采取网上化装侦查、网下暗访检查等手段,全面收集利用网络平台非法买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报信息,认真开展落地查证工作。

5. 严格管控重点人。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涉爆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涉爆重点人员逐人明确责任民警、逐人见面、逐人物建治安信息员、逐人建立档案,及时掌握现实表现、经济状况、交往关系、通信交通工具等情况,实现动态管控目标。要依托大情报平台对涉爆重点人员等信息进行实时比对研判,并及时将预警信息推送同级治安部门核查处置,主动发现查处涉爆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形成现实危害。

6.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各部门通过联合执法、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发动群众举报、物建治安信息员等方法,及时收集、掌握涉易制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逐条组织核查盯办,逐案落实侦办责任,集中力量及时侦破。对违法向个人或者没有相关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由安监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吊销相应许可证,同时由公安机关对非法购买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对发现的涉爆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要成立专案组,加大案件深挖力度,快侦快破。对所有涉爆案件,要倒查涉案原材料来源、流向,摧毁犯罪网络,捣毁制贩窝点,确保打击处理到位。公安机关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工作中发现需要移交其他监管部门处理的,要依法及时移交。

(二)全面强化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监管。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部省市系列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掌握寄递物流行业现状,创新建立联合监管、综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实时共享寄递物流业务信息,有效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

1.开展集中排查。各部门要不间断组织开展拉网式联合排查,全面掌握本地寄递物流行业基本情况。对所有合法的寄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拨中心、末端网点、从业人员要逐一建立管理档案,如实登记基础信息,切实做到一见面、三见底,即与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见面,并做到从业人员、业务总量、安全质态见底。要结合排查工作,与寄递物流企业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揽件、分拣、运输、投递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措施和责任细化到每个单位、网点和岗位,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发现未经许可违规经营道路货运、快递业务的企业,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理。

2.加强日常监管。寄递行业方面: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要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全面汇聚寄递信息;要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验视标识、安检标识制度,将相关标识与收寄、安检人员逐一绑定,确保责任到人、溯源有人;要督促寄递企业配备满足安检需要的安检设备和具备专业技术的安检人员,做到应检必检;要督促寄递企业建立负责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要指导寄递企业加强协议服务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协议用户资质,对生产、销售产品属于涉爆涉危、易制毒等禁寄物品的,一律不得提供协议服务。物流行业方面:要按照《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513号)规定,建立物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推动在运输领域实行货运实名登记制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指导企业探索在货运站(场)配备安检设备,建立安检和开箱验视相结合的检查模式,督促指导零担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受理环节物品安全检查、客户身份查验制度,如实登记托运人身份及托运物品品名、数量等信息;国家安全、公安机关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夯实安全基础。各部门要按照要求指导寄递企业按照人防、技防、物防、制度防四位一体的要求,配足内部安全保卫力量,强化各类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防范建设100%达标,严守安全底线。要依据《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提请政府将寄递企业法人单位确定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制定安全防范标准和要求,为开展内部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工作抓手,对不落实治安保卫措施的,严格依法处罚;要重点关注安检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督促企业按需增配设备并切实投入使用,有条件的地方要提请党委政府划拨专项补贴经费,对业务量大、守法经营的企业予以扶持;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实时掌控人员流动情况和现实背景,全面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一线从业人员100%经安全培训合格,100%熟练掌握安全查验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每个寄递物流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物建一批信息员、治安耳目,制定落实举报奖励政策,鼓励其积极举报可疑线索,及时查堵风险隐患。

4.加强检查监督。各部门要深入寄递物流企业及其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联合检查和明查暗访,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检查零担货物运输经营者落实托运人实名登记、运输货物安全查验制度,以及零担货物运输受理环节按规定保存视频监控资料等情况,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邮政管理部门要重点检查寄递企业一线从业人员执行实名登记、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情况,确保实名信息真实、面单信息准确、寄件应检必检;要重点检查协议用户资质和安全保障协议签订情况,以及收寄、分拣、安检等环节视频监控无死角覆盖情况,督促寄递企业按规定提供协议服务、留存视频信息;要重点检查实名收寄系统建设应用情况和寄递信息登记上传情况,推动寄递信息全面汇聚。在检查中发现寄递物流企业存在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切实加大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深入研判预警。公安机关要主动对接市邮政管理部门,坚持大数据时代共建、共享、共赢的理念,合力推进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和省监管平台的应用工作,确保9月底前九大寄递品牌直属企业自建系统推广到位、安全监管APP投入使用,11月底前中小型企业公共版系统推广到位。在此基础上,督促寄递企业如实登记上传寄递信息,确保相关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汇聚寄递信息。公安机关要通过信息化手段,针对重点人、重点物、重点地区等研判要素和频繁网购敏感物品等可疑情形,研发智能比对分析模型和查询搜索工具,开展深度研判预警,并根据预警指令建立高效响应的核查、处置机制,及时查堵风险隐患、反馈处置结果,严防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案事件。

6.严格倒查追责。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寄递物流渠道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通过案件办理全面收集寄递物流行业违法、违规经营线索,对涉及非法寄运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及枪支弹药和配件、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禁寄、禁运物品的案件,要逐案追溯物品源头、逐环节倒查企业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物品源头单位、寄件人、托运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寄递物流企业从业人员明知为禁寄、禁运物品,与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从严惩处。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相关涉案企业要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并推动建立行业黑名单机制,将失职、失信的单位和从业人员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或限制从业,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的综合惩戒执法环境。要适时将典型案例和处罚情况向社会曝光,强化警示,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源头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漏洞不堵塞不放过、管理不加强不放过。

三、实施步骤

各部门要坚持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合力推动的原则,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清查阶段(831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重点人员、重点物品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单位在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现实情况,把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可能铤而走险的危险分子、日常监督管理的短板盲区和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梳理出来,建立详细的基础台账和问题清单,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91日至1031日)。按照边查边改、先急后缓、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原则,对排查梳理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逐一剖析产生原因,评估现实风险,研究解决路径,明确序时进度,落实整改措施。对其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开展立项攻坚、挂牌督办,逐级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逐一对账销号,整改完毕前依法暂停相关经营活动,严防引发重大安全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111日至1231日)。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政策研究,把专项整治中确定的各项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尚未化解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推进解决;对客观存在的风险问题要持续关注、动态监管;对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的问题要推动立法、建章立制。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健全完善共享应用、碰撞比对、研判预警、核查处置常态机制,为安全管理工作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和部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的关键行动,是推进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的重大举措。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部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9部委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狠抓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县成立由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在公安局治安大队设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紧紧咬定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抓好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抓好推进落实,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落实。

(二)狠抓责任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分解整治任务,逐级压实责任。要严格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岗位,做到每项工作及每个环节都有人去管、有人负责,切实形成同挑重担、共担责任的格局。要把握导向、奖惩分明,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工作不落实造成后果的,要问责追究;对工作扎实做出贡献的,要表彰奖励,做到既有压力也有动力。中央综治办已明确,将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整改不到位,或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责任查究,上级综治办也将进一步加大平安寄递在平安建设和综治考评中的分值权重,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加强这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和载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统筹做好对内对外宣传,解读规章制度,宣传工作成效,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件,将宣传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要公布举报电话,健全完善举报重奖制度,落实奖励政策,最大限度地把群众组织起来、发动起来,广泛获取线索。要组织开展以治危爆、除祸患、保民安为主题的集中宣传和寄递物流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等相关规定,组织应急处置演练,强化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全民参与、隐患共治、平安共享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把检查督导抓细抓实,直接到一线、驻现场,把问题找深、把症结找准、把基层困难摸清摸透,想方设法推动隐患整改和工作落实。要组建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督导组,不间断开展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和重点督导,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风险隐患、突出问题,要当场提、当面讲、当时改。要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和整改反馈制度,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各类短板弱项、风险隐患,跟踪掌握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公安机关、综治部门要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的总体掌握,每月22日前各相关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上级部门和县公安局、综治办;1216日前要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重大案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5日印发